2015年威海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有关待遇
时间:2015-8-6 8:8 来源:本站
2015年山东省企业在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有关待遇
1.丧葬补助费
1000元
2.一次性救济费
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
3.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
企业职工(含离退休人员)因病或非因工死亡,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,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3类:460元(威海地区)、410元、360元
(一)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职工遗属的补助标准,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%。
(二)职工遗属为孤寡一人者,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10%。
(三)兼有(一)、(二)项情况的,补助标准在上述补助标准基础上提高30%。